支付界从业内知情人士最新获悉,近日,监管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1281号】(以下简称“281号文”),对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实体特约商户(小微商户),收单机构在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审核商户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辅助证明材料为其提供收单服务。
同时,监管要求,收单机构为上述小微商户提供收单服务的,应当结合小微商户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其可受理的银行卡各类和交易限额,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受理信用卡的收款金额上限为日累计1000元、月累计1万元。为防范相关风险,促进小微商户业务健康发展,收单机构需配合做好反馈本机构所有小微商户清单,并提交至监管部门。
上述消息一出顿时引发圈内热议,有支付人士分析认为,可能监管有意要执行“281号文”了,加强对收单机构的管理,如果真是这样支付行业要面临大洗牌了,后期影响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281号文”明确规定,收单机构应当结合小微商户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其可受理的银行卡种类和交易限额,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受理信用卡的收款金额上限为日累计1000元、月累计1万元。清算机构应当配套建立小微商户收单业务规则和管理系统,细化小微商户准入、商户注册数量、交易限额和交易监测等风险管理措施。
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主要客户都拥有多张信用卡,一些客户每月可能需要通过“倒卡”来避免信用卡逾期,这也促成了支付公司的巨额流水,以及代理商的分润收益。
一旦执行“281号文”,信用卡日收款金额限制为1000元,月限制1万,无异于遏制住“咽喉”,相当于机器作废,代理商分润模式也将随之失效。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一旦执行“281号文”,不符合上述监管要求的小微企业,可能需要注册个体工商户,那么届时个体工商户注册将会迎来一波小高峰。限额后,自然人名下的小微商户大额收款行不通了,超过限定额度必须注册经营主体,进行自主申报纳税,否则将引发偷税漏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