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60条,明确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定义和设立许可。完善了支付业务规则,适应支付业务发展需要,将支付业务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具体规则。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与用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其条款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拟定。明确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及风险处置措施等,地方人民政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做好风险处置工作。《条例》还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例》发布后,不仅仅有支付清算协会、清算机构,数十家家支付机构也第一时间表态。
支付产业相关机构纷纷表态
中国银联
网联清算
微信支付(财付通)
支付宝
抖音(合众易宝)
美团(钱袋宝)
易宝支付
拉卡拉
汇付天下
连连支付
嘉联支付
易生支付
钱宝科技
国通星驿
乐刷支付
付临门支付
合利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