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和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李明征、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负责人刘晓洪、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负责人王晟介绍《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张青松表示,支付机构“打铁还需自身硬”。要适当提高支付机构注册资本要求,要求其具有符合规定的业务系统、设施和技术,以及治理结构、内控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度等。
换句话说,按照《条例》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这是底线,具体要求多少金额还得看具体业务情况。
笔者梳理统计,2023年以来,已有7家支付机构完成了增资,且金额都比较大。
1月,贝宝支付获批增加注册资本至45.2亿元,该公司持有可全国范围展业的互联网支付牌照。网易宝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2.701亿元。
6月,湖南潇湘支付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3亿元增加至2亿元,该公司持有可在湖南省展业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同月,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从1亿元增加至10亿元。
8月,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3亿元变更为人民币99.63亿元。
9月,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4亿元。
12月,连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6亿元增加至57.6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行业内有多家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例如天眼查信息显示,鸿兴达支付注册资本5000万元,低于《条例》中规定的1亿元要求。
有专家表示,《条例》实施后,预计支付行业很快将迎来新一波更名潮、增资潮。随着从业机构在注册资本等方面发生调整,业务规模越大的支付机构,需要的注册资本金投入就越多,支付机构违规成本、安全性均将大幅度提升。支付行业重资本属性逐渐显露,行业格局也将持续洗牌。
笔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信息统计发现,在市场上现存的186家持牌支付公司中,还有92家机构名称中不包括“支付”。近日有支付机构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将会按照监管要求,做好名称变更。
另有支付机构从业人员表示,监管要求十分明确,更名是必须操作的一环,其所属公司当前已在推进更名事宜,怎么改、何时改尚未确认,但名称中肯定会包括“支付”,也会在《条例》施行前完成。